[摘要] 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<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>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〕26号)、《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》……
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<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>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〕26号)、《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6〕178号)、《市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》(澄政发〔2017〕18号)的要求,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,2017年5月21日起江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合管办)将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,合管办办公地址由原迎阳路199号搬迁至澄江中路8号南三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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